面向对象编程思想(OOP) && JavaScript
为什么要理解面向对象编程思想?
为了解决软件开发中的疑难问题,例如代码的维护,需求的变更,人员的流动等,我们需要编写(设计)具有很好的可读性、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的代码。而且需要保证代码具有高内聚低耦合。
下面将简单介绍面向对象的一些基本特性、设计原则,以及设计模式关系。
面向对象
什么是面向对象
先上一张图,可以对面向对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,那什么是面向对象呢,用java中的一句经典语句来说就是:万事万物皆对象。面向对象的思想主要是以对象为主,将一个问题抽象出具体的对象,并且将抽象出来的对象和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封装成一个类。
面向对象是把构成问题事务分解成各个对象,建立对象的目的不是为了完成一个步骤,而是为了描叙某个事物在整个解决问题的步骤中的行为。
面向对象和面向过程的区别
知乎上的这个例子挺形象。
面向对象: 狗.吃(屎)
面向过程: 吃.(狗,屎)
分别用这两种思想解决最经典的“把大象放冰箱”的问题:
面向过程的解决方法
- 开门(冰箱);
- 装进(冰箱,大象);
- 关门(冰箱)。
面向对象的解决方法
- 冰箱.开门()
- 冰箱.装进(大象)
- 冰箱.关门()
可以看出来面向对象和面向过程的侧重点是不同的,面向过程是以动词为主,完成一个事件就是将不同的动作函数按顺序调用。面向对象是以主谓为主。将主谓看成一个一个的对象,然后对象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。
面向过程 | 面向对象 | |
---|---|---|
关注 | 关注的是解决问题的步骤 | 关注的是解决问题所需要的对象(内容、角色),然后根据业务逻辑按一定的规则调用这些对象的相关功能、方法 |
优点 | 在小型程序中代码量比较少,开发成本低 | 有弥补了面向过程编程思想的不足 |
缺点 | 在构建大型项目是,代码逻辑不易捋顺、代码量大、代码编写繁琐,增加开发难度 | 在小型程序中不如面向过程思想灵活、方便 |
四大基本特性
-
抽象:提取现实世界中某事物的关键特性,为该事物构建模型的过程。对同一事物在不同的需求下,需要提取的特性可能不一样。得到的抽象模型中一般包含:属性(数据)和操作(行为)。这个抽象模型我们称之为类。对类进行实例化得到对象。
-
封装:封装可以使类具有独立性和隔离性;保证类的高内聚。只暴露给类外部或者子类必须的属性和操作。类封装的实现依赖类的修饰符(public、protected和private等)
-
继承:对现有类的一种复用机制。一个类如果继承现有的类,则这个类将拥有被继承类的所有非私有特性(属性和操作)。这里指的继承包含:类的继承和接口的实现。
-
多态:多态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的。多态的三个要素:继承、重写和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。父类引用指向不同的子类对象时,调用相同的方法,呈现出不同的行为;就是类多态特性。多态可以分成编译时多态和运行时多态。
抽象、封装、继承和多态是面向对象的基础。在面向对象四大基础特性之上,我们在做面向对象编程设计时还需要遵循有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。
七大设计原则
- SOLID原则(单一职责原则、开放关闭原则、里氏替换原则、接口隔离原则和依赖倒置原则)
- 迪米特法则
- 组合优于继承原则(合成复用原则)
在遵循这些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基础上,前辈们总结出一些解决不同问题场景的设计模式,以四人帮的gof23最为知名。
24种设计模式 (gof23+1)
- 创建型模式:
- 简单工厂模式(不包含在gof23中)
- 工厂模式
- 抽象工厂模式
- 单例模式
- 原型模式
- 创建者模式
- 结构型模式:
- 组合模式
- 装饰者模式
- 外观模式
- 适配器模式
- 代理模式
- 享元模式
- 桥接模式
- 行为型模式:
- 观察者模式
- 策略模式
- 状态模式
- 中介模式
- 模板方法
- 命令模式
- 备忘录模式
- 访问者模式
- 解释器模式
- 迭代器模式
- 职责链模式
在JS中用面向对象思想编程
封装
在ES6之前,我们可以用原始模式、构造函数模式、Prototype模式来生成实例对象。ES6引入了 Class(类)这个概念,作为对象的模板。通过class关键字,可以定义类。
//定义类
class Point {
constructor(x, y) {
this.x = x;
this.y = y;
}
toString() {
return '(' + this.x + ', ' + this.y + ')';
}
}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“类”,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方法,这就是构造方法,而this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。
使用的时候,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命令,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。
class Bar {
doStuff() {
console.log('stuff');
}
}
var b = new Bar();
b.doStuff() // "stuff"
class Person {
constructor (name, age) { // 直接写属性
this.name = name
this.age = age
}
showName () { // 直接可以写方法
return this.name
}
showAge () {
return this.age
}
}
// var xiaoming=new Person('小明','16');
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,在 ES6 的“类”上面继续存在。事实上,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属性上面。
class Point {
constructor() {
// ...
}
toString() {
// ...
}
toValue() {
// ...
}
}
// 等同于
Point.prototype = {
constructor() {},
toString() {},
toValue() {},
};
由于类的方法都定义在prototype对象上面,所以类的新方法可以添加在prototype对象上面。Object.assign方法可以很方便地一次向类添加多个方法。
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默认方法,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,自动调用该方法。一个类必须有constructor方法,如果没有显式定义,一个空的constructor方法会被默认添加。
class Point {
constructor(){
// ...
}
}
Object.assign(Point.prototype, {
toString(){},
toValue(){}
});
另外,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举的(non-enumerable)。
注意,定义“类”的方法的时候,前面不需要加上function这个关键字,直接把函数定义放进去了就可以了。另外,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,加了会报错。类必须使用new调用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,后者不用new也可以执行。
关于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问题,介绍一个我觉得比较简单明了的方法:
利用Symbol值的唯一性,将私有方法的名字命名为一个Symbol值。
const bar = Symbol('bar');
const snaf = Symbol('snaf');
export default class myClass{
// 公有方法
foo(baz) {
this[bar](baz);
}
// 私有方法
[bar](baz) {
return this[snaf] = baz;
}
// ...
};
上面代码中,bar和snaf都是Symbol值,导致第三方无法获取到它们,因此达到了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效果。
this的指向问题,我觉得使用箭头函数可以比较好得解决。
class Logger {
constructor() {
this.printName = (name = 'there') => {
this.print(`Hello ${name}`);
};
}
// ...
}
继承
继承: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所有功能,并且对这些功能进行扩展。继承的过程,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。
其实继承都是基于封装特性来实现的。
在ES6之前,继承需要考虑原型继承的中间对象,原型对象的构造函数等等。阮一峰把继承分为构造函数的继承和非构造函数的继承,写了8种”继承”的方法。
现在只要用class
定义对象,用extends
就可以实现继承。
extends
class Point {
}
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
}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ColorPoint类,该类通过extends关键字,继承了Point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。
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
constructor(x, y, color) {
super(x, y); // 调用父类的constructor(x, y)
this.color = color;
}
toString() {
return this.color + ' ' + super.toString(); // 调用父类的toString()
}
}
上面代码中,constructor方法和toString方法之中,都出现了super关键字,它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,用来新建父类的this对象。
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方法中调用super方法,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对象,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,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,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,加上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。如果不调用super方法,子类就得不到this对象。
需要注意的地方是,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,只有调用super之后,才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,基于父类实例,只有super方法才能调用父类实例。
class Point {
constructor(x, y) {
this.x = x;
this.y = y;
}
}
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
constructor(x, y, color) {
this.color = color; // ReferenceError
super(x, y);
this.color = color; // 正确
}
}
上面代码中,子类的constructor方法没有调用super之前,就使用this关键字,结果报错,而放在super方法之后就是正确的。
Object.getPrototypeOf
Object.getPrototypeOf
方法可以用来从子类上获取父类。
Object.getPrototypeOf(ColorPoint) === Point
// true
类的-prototype-属性和__proto__属性
大多数浏览器的 ES5 实现之中,每一个对象都有__proto__属性,指向对应的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。Class 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,同时有prototype属性和__proto__属性,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。
(1)子类的__proto__属性,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。
(2)子类prototype属性的__proto__属性,表示方法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的prototype属性。
class A {
}
class B extends A {
}
B.__proto__ === A // true
B.prototype.__proto__ === A.prototype // true
上面代码中,子类B的__proto__属性指向父类A,子类B的prototype属性的__proto__属性指向父类A的prototype属性。
这两条继承链,可以这样理解:作为一个对象,子类(B)的原型(__proto__
属性)是父类(A);作为一个构造函数,子类(B)的原型对象(prototype属性)是父类的原型对象(prototype属性)的实例。
Object.create(A.prototype);
// 等同于
B.prototype.__proto__ = A.prototype;
Mixin-模式的实现
Mixin 指的是多个对象合成一个新的对象,新对象具有各个组成成员的接口。它的最简单实现如下。
const a = {
a: 'a'
};
const b = {
b: 'b'
};
const c = {...a, ...b}; // {a: 'a', b: 'b'}
上面代码中,c对象是a对象和b对象的合成,具有两者的接口。
下面是一个更完备的实现,将多个类的接口“混入”(mix in)另一个类。
function mix(...mixins) {
class Mix {}
for (let mixin of mixins) {
copyProperties(Mix.prototype, mixin); // 拷贝实例属性
copyProperties(Mix.prototype, Reflect.getPrototypeOf(mixin)); // 拷贝原型属性
}
return Mix;
}
function copyProperties(target, source) {
for (let key of Reflect.ownKeys(source)) {
if ( key !== "constructor"
&& key !== "prototype"
&& key !== "name"
) {
let desc = Object.getOwnPropertyDescriptor(source, key);
Object.defineProperty(target, key, desc);
}
}
}
上面代码的mix函数,可以将多个对象合成为一个类。使用的时候,只要继承这个类即可。
class DistributedEdit extends mix(Loggable, Serializable) {
// ...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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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链接